淮北师范大学民主党派(统战团体)骨干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学习培训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提高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
3.深入开展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以及多党合作史学习培训,继承和发扬民主党派优良传统,始终做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推动学校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
4.重点围绕增进政治共识、提高履职能力开展学习培训,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升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
第三条 学习培训的基本形式有:
1.依托学校党校举办民主党派(统战团体)骨干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学习培训班,坚持政治培训为主,开展理论培训,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
2.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传达统战工作文件精神时,邀请民主党派(统战团体)骨干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
3.推荐民主党派(统战团体)骨干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各级社会主义学院学习培训。
4.推荐民主党派(统战团体)骨干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学习。
5.支持民主党派(统战团体)骨干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省市人大、政协组织的学习调研活动。
6.推荐民主党派(统战团体)骨干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中央和省委统战部组织的党外领导干部研修班。
7.推荐民主党派(统战团体)骨干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到政府、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
8.组织民主党派(统战团体)骨干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开展集中学习。
9.校内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规范学习记录。
第四条 将民主党派(统战团体)骨干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学习培训工作纳入学校相关培训计划。
第五条 民主党派(统战团体)骨干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学习培训期间要集中精力专心学、结合实际用心学、遵规守纪认真学,确保学习培训取得预期效果。学习培训情况归入个人档案。
第六条 民主党派(统战团体)骨干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学习培训经费纳入学校统战工作专项经费预算。
第七条 校党委统战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民主党派(统战团体)骨干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学习培训事宜。
第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中共淮北师范大学委员会民主党派骨干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学习培训实施办法》(校发〔2016〕12号)同时废止,由党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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