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性
1.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战线历来是党的总路线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高校统一战线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高校统一战线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党外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推进高校的改革与发展,有利于保持高校的稳定,对于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重要意义。高校的党外知识分子相对集中,汇集着党外各方面代表人物,他们在教学、科研和管理一线工作,大多数是教学科研骨干和学术带头人,是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高校是统一战线培养、选拔、使用党外人士的源头和重要基地,加强学校统一战线工作,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工作对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了解他们的情况,反映他们的呼声,关心他们的进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对于凝心聚力、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把增进政治共识、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放在第一位,引导统一战线对象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立足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优势和作用,凝聚人心、汇聚力量,为学校建设高水平师范大学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统一战线工作的范围和对象
3.学校统一战线工作范围和对象。统战工作范围主要是:学校党外知识分子,包括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少数民族师生,宗教界人士,在学校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华侨、归侨侨眷等。统战工作的重点对象是: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党外人士,高层次人才中的党外人士,担任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以及其他有成就、有影响的党外人士。
三、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
4.巩固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正确教育和引导统一战线对象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担负起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学校发展的政治责任。广泛联系统一战线对象,了解情况,沟通思想,疏通渠道,协调关系,引导他们自觉接受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努力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贡献力量。
5.加强统一战线理论宣传研究。深入推进统一战线知识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校园媒体、学生社团、党校平台、思政课堂的作用,加强对统一战线政策和统一战线工作的宣传推介,及时反映党外人士的思想动态和意见要求,不断扩大统一战线的影响。加强统一战线理论研究,积极参与省委、省政协和省委教育工委统一战线专项课题研究,全面把握新时期统一战线和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
6.加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引导民主党派成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巩固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支持民主党派加强组织建设,开展与党内先进支部合作共建活动,做好组织发展和成员教育管理。支持民主党派加强作风建设,鼓励并支持他们围绕学校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深入调研,不断提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水平。支持民主党派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健全各项工作机制。
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思想动态,建立健全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引导、教育培训长效机制。搭建载体、拓宽渠道,鼓励和支持无党派人士为学校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扩大无党派人士的社会影响。协调解决无党派人士的困难和问题,为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提供必要保障。
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开展考察调研、扶贫帮困、助学兴教、法律援助以及送卫生、文化、科技下基层等社会服务工作。
7.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加强与党外知识分子的联系,建立党外知识分子信息库,尤其要做好有特殊影响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积极发现、培养和举荐代表性人物。充分发挥党外知识分子作用,组织党外知识分子参加统一战线工作和活动,鼓励他们主动服务学校建设和地方发展,帮助他们在各自专业领域和政治生活中发挥更大作用,努力为他们的成长进步创造条件。
做好留学人员统一战线工作。广泛团结留学人员,加大对他们的工作力度,增进他们对国情、省情、地情、校情的认识,激发他们留学报国的热情,引导他们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为留学人员排忧解难,为他们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环境。
8.努力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做好少数民族人士工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建立少数民族师生信息库,关心他们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现实困难。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加强宗教活动的管理。要将信教外籍教师纳入统战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进行宗教活动,坚决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和分裂活动,坚决防范和抵制各类邪教。密切关注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新情况,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相关事件。
9.加强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加强与港澳台海外人士的联系沟通,加强与海外和港澳台高校、校友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交流,积极为在校工作的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促进与海外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合作交流,为引资引智引才牵线搭桥。建立健全侨联组织,进一步加强侨联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党的侨务政策,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归侨、侨眷服务。
10.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注重党外代表人士的教育培养,将党外代表人士的教育培训纳入学校各级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坚持政治培训为主,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加强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将党外干部纳入党政领导干部交流总体安排,推进党外干部交流任职。积极选派党外干部挂职锻炼,积极发现培养优秀年轻人才,建立健全代表人士人物库和后备干部队伍库,引导他们传承优良传统,增进政治共识,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统战部负责牵头协调党外代表人士管理工作,并向党委有关部门和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单位通报有关情况。进一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党委组织部、统战部根据各方面推荐和使用的需要,共同建立党外后备干部名单。继续贯彻执行把一部分优秀人士留在党外的政策规定。
组织部、统战部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在动议和讨论决定党外干部的任免、调动、交流、挂职锻炼前,应当征求统战部的意见。
四、健全完善统一战线工作制度
11.健全和落实统战工作沟通协调制度。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统战部要与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单位共同做好对他们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要与党外代表人士所属单位经常沟通,及时了解、分析和向学校党委以及上级统战部门反映党外代表人士的思想动态;要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力量,进行调查研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12.健全和落实同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制度。校、院党政领导班子要强化联谊交友意识,党员领导干部要联系党外人士,主动与党外人士交朋友,定期与所联系的党外朋友交流情况、沟通思想。校、院党政主要领导要定期与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联系,积极参加统一战线方面的重要活动。党委统战部负责做好联谊交友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确定具体的联谊对象。统战部要协助有关部门妥善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实际问题。统战干部要与党外人士加强日常联络,经常交心谈心。
13.健全和落实征求党外代表人士意见制度。学校党委每年举行1-2次座谈会,邀请学校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通报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党建等重大事项,听取意见建议。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出台和调整前,应征求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建议。对党外代表人士意见建议的处理情况应及时反馈。
14.健全和落实传达重要文件和邀请参加重要会议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学校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以及党外干部传达中共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通报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和重大事项。学校举行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视情况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统战部要及时传达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情况及学校党委有关决议、决定等。
15.健全和落实学习培训制度。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教育培训的首要内容。要积极开展新形势下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教育、统战传统教育、民主党派史教育。加强科学知识、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的教育。坚持素质与能力并重,培养提高党外代表人士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安排民主党派骨干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到省社会主义学院参加学习培训。协助民主党派搞好自身学习。选派党外代表人士交流挂职锻炼。
16.健全和落实支持党外人士发挥作用制度。支持和引导党外人士立足岗位做好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为人才培养作出积极贡献。支持和引导党外人士积极开展国情省情考察、专题调研、社会服务,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围绕建设高水平师范大学积极建言献策。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多党合作、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方面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参加统战系统的重要会议、活动。每年省市区人大、政协两会召开之前,由学校领导主持召开在校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联席会议,通报学校的情况,支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切实可行的提案和建议,更好地发挥他们知情问政、反映社情民意、参政议政的作用。对于学校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党外代表人士和政府参事等参加必要的社会工作和社会活动,给予时间保障和必要支持,把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成果纳入工作业绩考评体系。
五、加强党委对统战工作的领导
17.落实统一战线工作责任。校党委对学校统一战线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指定一位党委副书记分管统一战线工作,其他校领导要关心过问统一战线工作,肩负分管领域的主要责任。学校党委把统战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二级单位综合考核内容,纳入宣传工作计划,纳入党校培训内容。党委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统一战线政策的落实和统一战线活动的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是本单位统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重要工作、推动解决重要问题。基层党委(党总支)设统战委员,具体负责统战工作。各党支部为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前哨阵地,要确保统一战线工作进院系进基层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价范畴。
18.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统一战线是政治联盟,统战工作是政治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把统一战线各方面成员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行政大力支持、统一战线部门统筹协调、基层组织主动配合的统一战线工作新格局。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学校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定期研究学校统一战线工作重大问题,加强对外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校党委要将统一战线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每年安排1次专题会议研究统一战线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提升统一战线水平。
19.加强统一战线工作队伍建设。将统一战线干部纳入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加强教育培养和监督管理,不断提高统一战线干部的思想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和热心统一战线工作的干部队伍。
20.加强统战工作基础性保障。合理安排统战工作经费并列入学校经费预算。为民主党派组织、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等统战团体开展工作提供活动场所、经费支持。明确统战工作经费使用办法,为统战部门走访慰问党外代表人士,组织党外人士开展国情省情考察、主题实践、革命传统教育、参加学习培训等活动,提供必要的保障支持。
21.加强统战工作督促检查。学校党委要根据自身实际定期开展贯彻执行统战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自查、督查工作。加强工作研究,创新工作举措,改进工作方法,促进统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提高学校统战工作科学化水平。
六、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本意见自发布之日施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校发〔2011〕14号)同时废止,由党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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